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是员工立足校园生活的基本道德修养。国家出台并不断完善高等学校员工教育资助政策,目的是帮助家庭困难的员工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为帮助梅西学子进一步了解诚信资助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切实给予困难同学帮助和关怀,我司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研究并制作了诚信资助政策介绍,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认真查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利息和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有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3、毕业后还款期间继续攻读学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利率和利率调整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利率执行照片那个股票人民银行过不得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2、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三)征信知识
人民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形式储存自然人办理拟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情况。
二、高校员工在资助政策(国家资助部分)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1、全国招生计划内特别优秀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每年6万名;
3、每生每年8000元;
4、颁发国家统一印制荣誉证书。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全国招生计划内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每生每年5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1、全国招生计划内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员工,不含退役士兵员工);
2、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去阿奴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1、政府主导,由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弥补日常生活费;
2、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3、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助学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5、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员工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员工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6、借款员工同一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员工国家教育资助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员工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员工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3、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4、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款代偿
1、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2、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3、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2、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员工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3、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八)勤工助学
高校员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九)绿色通道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2、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员工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校内资助
集团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